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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方有效期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12-0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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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患者朋友:
    根据北京市医保的规定,为避免医保拒付费的发生,处方的有效期现调整为截止至开具处方当日的夜间24点,过期后将不能交费,需重新开具处方,为避免耽误您宝贵的时间,请您及时交费。谢谢合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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